校园快讯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直属各单位,驻长中省直学校,各民办学校:

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学校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校要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和岗位安全责任,督促责任落实,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各地各校在中秋、国庆节前要专题部署、妥善安排,切实把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地各校要加强人员外出管控,提醒广大师生做到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离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区。要在放假前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防灾减灾、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诈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针对节日期间各类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气候变化和人流量、车流量增大的特点,教育师生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掌握安全常识及正确的避险常识,外出时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学生不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线上培训、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增强法定监护人的安全意识,落实家长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对子女的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三、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一)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巩固长春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和建党100周年学校安保维稳工作成果,结合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所反馈的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对校园安保、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车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逐项排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要针对火灾、交通等隐患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彻底检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各地各校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迅速整改到位。

(二)做好假期校园施工安全工作。假期有维修改造施工任务的单位,要做好风险评估并制定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全程监管,对人员车辆进入校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施工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施工区域要设立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安全;要严格动火、动电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要专人负责;维修改造投入使用前要做好相应的环保检测工作。

(三)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工作。各地各校要利用节假日期间,对本区域的校车进行检查和保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假期过后校车安全运行;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农村校车利用周末、节假日期间参与社会盈利性活动。

四、严格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节假日值班工作要求,落实本单位的值班值守工作;国庆节期间,要落实校级领导值班带班,各级教职工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按要求报告,严防发生迟报、漏报和隐瞒重大安全稳定信息的情况,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可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节日值班工作。

五、强化督导检查,夯实安全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相关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长春市教育局在节假日期间将不定时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制度不执行防范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和个人依规依法予以处理。

市直属各学校、中省直高中段学校请于9月24日前将国庆节期间值班表按照标准格式(见附件)报学校安全处。

联系人:曾  涛    联系电话:88787120

邮箱:ccxxaq@126.com        


附件:学校2021年国庆节期间值班表



长春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6日